天河区少年宫承办“2022年天河区中小学生美育节”引入第三方服务公告
一、项目概况
根据《天河区教育局关于举办“天河之春”2022天河区中小学第五届美育节系列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天河区少年宫对本次活动项目进行公开引入第三方服务,欢迎有实施能力和资质的公司参加竞投。
二、经费预算
人民币12万,经费包括器乐、舞蹈、师生书画手工艺作品、戏曲和农村随迁子女学校美育成果等四场比赛所需的相关费用。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天河区教育局
承办单位:天河区少年宫
四、遴选过程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口碑好,技术优,服务佳,经验丰富的原则,由评审专家组从所有竞投单位中选出一家单位。
五、活动时间
2022年4月—12月。
六、活动内容
(一)2022年“天河之春”美育节器乐演奏比赛
(二)2022“天河之春”美育节舞蹈比赛
(三)2022“天河之春”美育节师生书画及手工艺作品比赛
(四)2022年“天河之春”小学生戏曲艺术展示交流作品和2022年“天河之春”美育节农村和随迁子女学校美育成果作品评选。
七、活动实施
比赛:采用线上评选的形式进行,由学校或少年宫为单位选送参赛作品视频,由天河区少年宫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评选。
八、知识产权归属
(一)服务商应保证本项目的视频、图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二)服务商应对本次项目的所有文件进行保密,未经采购方允许,不得向第三方提供项目的视频、照片和策划相关文件;未按保密要求执行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九、其它要求
(一)服务商必须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配置工作人员。
(二)服务商须按照文件的要求对该项目进行服务工作,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由服务商承担。
十、付款方式
(一)首次支付:签订合同后,采购方在15个工作日内向服务商支付80%的预付款。
(二)二次支付:活动结束,并通过采购方验收后,采购方在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向服务商支付剩余20%的余款。
(三)违约责任:采购方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除应当支付合同款项外,还应当每日按合同总价的3‰向服务商偿付违约金,但因服务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支付的除外。因采购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方已经按期支付。
(四)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三种形式。
十一、提交竞标文件要求
(一)提交时间:2022年4月6日17点前
(二)提交方式:纸质竞标书及竞标内容简介(1000字左右)一式5份送至龙口西路82号冯老师收(联系电话:87531512),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841479918@qq.com
(三)递交资料内容及要求
1.教育行政部门、民政局或工商局审批的合法经营的公司资质等证明材料:(1)组织机构代码;(2)税务登记证;(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二、终止机制
凡出现以下情况,少年宫可终止与第三方机构的服务:
1.提供虚假资质。
2.服务出现较大管理过失(由本宫认定或有关部门认定)。
3.服务质量、内容与承诺明显不符的。
4.年审有不良记录。
5.把项目服务分包转包给其他机构。
6.综合满意度低于80%。
因出现退出机制里的1-5条,而被少年宫终止合作的第三方机构,均递交“天河区少年宫门户网站”公示,且三年内不纳入天河区少年宫赛事活动服务选择。若发生其他学生安全事故或有损少年宫声誉的,合同立即终止,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广州市天河区少年宫
2022年3月30日
(联系人:黄纯;联系电话:87519335)
天河区教育局关于举办“天河之春�?022天河区中小学第五届美育节系列活动的通知.doc